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旭宝华硕技嘉 2007-11-5 00:47

假卡狂刷POS机 套取现金69万

 数名被告人赚钱走“捷径”站上被告席
  为尽快搞到钱,几名男子打起了POS机的主意,最后竟请来伪造信用卡的“专家”,在POS机上狂刷206万,成功提取现金69万。昨天(6日),该案3名涉案男子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时均表示认罪,虽然通过提供POS机刷卡获取了暴利,第一被告人张某却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对方刷的是伪造的假卡。

  本案第一被告人张某是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的总经理,据检方指控,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,张某遂与同为公司股东的犯罪嫌疑人邓某(另案处理),以及被告人陈某商量,决定利用POS机诈骗钱财。今年1月10日,张某、邓某、本案另一被告人钟某同兰兰咖啡厅的投资人联系,最后决定以55万元的价格,从对方手里承接兰兰咖啡厅的经营权,这家被承接的咖啡厅内就装有POS机。

  1月18日晚上,张某、陈某、钟某及邓某来到兰兰咖啡厅,同来的还有一位“阿龙”。“阿龙”带来了一台笔记本电脑,在兰兰咖啡厅内,“阿龙”通过笔记本电脑将一些信用卡客户的信息复制到空白信息卡内,然后用这些伪造信用卡在咖啡厅的POS机上刷卡,制造消费假象。1月18日至22日,兰兰咖啡厅每天都关门谢客,但其POS机上所刷的消费金额却达到了206万余元,共刷了33笔。

  在伪造刷卡消费后,张某等人成功提出了现金69万元,张某留下了30万元,其余的钱由“阿龙”带走。昨天庭审时,张某称他提供POS机供人刷卡套现,收取15%的手续费,所以留下30万元后,其他让“阿龙”带走了。但是据另一名被告人陈某称,当时谈好是套现后“阿龙”一方拿15%,陈某收10%的介绍费,其余75%由张某一方支配。陈某说由于刷卡的大部分钱还没有套现,所以他找了张某几次也只拿到4万元介绍费。

 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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